我市工程施工審批再提速
今年,我市創新推行“4部門聯合發文,3個自然日資料審核,1個自然日審批發證,5項事后監管舉措,6個事項一并發證”的“43156”工作機制,推動建筑工程施工審批再提速,工程早開工快開工。
今年4月,市審批局聯合市住建、氣象和人防辦印發相關實施意見,建設單位在提交一套材料的基礎上,即可完成該環節多個事項的“一站式”辦結。申請人在網上申報受理后,綜合窗口工作人員通過系統直接推送至2個行業主管部門,并在3個自然日內將審核結果反饋至審批部門。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審批部門按照程序,1個自然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制證發證。申請人可選擇自行下載、免費郵寄或到綜合服務窗口領取證照及附件。
為強化監管,建設單位簽訂承諾書,對有關資料實行告知承諾制;各工程監管部門主動開展上門服務,及時組織召開監督交底會,明確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及人防工程質量的具體措施并收集整理相關材料;特殊建設項目消防設計審查、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批準后的監管由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負責實施;公開公示建筑工程施工綜合許可證,供監管部門現場掃描查驗和社會監督;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等方式及時跟進監督檢查,掌握建設單位踐諾和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懲戒。
此外,對于需要同時申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等6個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完成后,只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實現“一證辦結”,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與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意見書》作為證書的附件一并出具,不再單獨核發。同時,對于只需要申請其中一個單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完成后,按要求出具相應證書文件。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